近日,黑龙江。因母亲在家中为朋友熬制中药不幸一氧化碳中毒身亡,女儿作为原告将让母亲熬药的朋友尹某告上法庭。法院认为,虽然尹某与死者是好友,但双方约定了每10副药100元,事实存在雇佣关系。
最终认定,死者虽自身存在很大过错,没有尽到谨慎义务;但被告作为雇主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。判决尹某承担各项费用的30%,赔偿原告23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