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信2万元捐款,将不义之财花在个人开销上,金凤庙前秘书被判10周监禁。 被告陈青云(71岁)承认一项失信的罪名,法官星期一(9月16日)在国家法院做出判决。 案情显示,被告案发时是阿鲁慕甘路金凤庙的秘书,任期从2017年至2019年6月。 根据规定,金凤庙在收到来自公众的捐款后,会开收据给对方,并记录在收据本上。金凤庙的会员或是义工都可以帮忙代收捐款,代收者事后会将捐款交给庙宇的财务员,后者则会将这些款项存入金凤庙的银行户头。 不过,财务员不会每天在金凤庙接收捐款,被告于是被安排协助代收捐款,然后把款项交给财务员,再由后者存入银行户头。 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间,被告借职务之便,失信收到的2万元捐款。被告事后将这笔钱带到泰国,并用约3500元来支付他在当地一起案件的法律费用。 延伸阅读 失信顾客近16万元 汽车销售员监23个月 代售逾13万元名牌包 女董事涉私吞被控 庭上并未透露被告在泰国这起案件的详情。 根据法庭文件,被告后来在2019年6月12日被撤销秘书职务,并在同月28日被捕。他事后获准保释在外,至今也已对金凤庙做出全额赔偿。 控方指出,被告失信的金额不小,他滥用秘书的权力,违背了信任。不过,考虑到被告已做出赔偿,因此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三至四个月。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说,被告是初犯,他提早认罪,也深感后悔,恳求法官判处罚款或判监不超过八周。 法官星期一下判后,律师以被告要处理私事为由,要求展期服刑。法官批准让被告于9月30日开始服刑。 |